尚未開通或開始工作,原則上退還已收款項;已履行的服務、已交付成果及經同意而發生且無法退回的第三方成本,依實際情況結算。法定消費者權益不受本政策限制。
01適用範圍與申請方式
本政策適用於透過本網站或本公司報價訂購的 VHOST、VPS、網域與授權、網站、電子商務、OpsHub、系統整合、維護、SEO、客服及顧問服務。
申請取消或退款時,請寄信至 service@fsdt.com.tw,並提供:
- 訂單編號、付款人或公司名稱及聯絡方式。
- 欲取消的服務、申請原因與希望處理方式。
- 必要時提供付款證明、交易末碼或其他身分核對資料;請勿以 Email 傳送完整信用卡號。
02七日解除權與法定權益
消費者透過網路購買商品或服務,原則上得依消費者保護法行使通訊交易七日解除權。只有在服務確實符合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且本公司已事前明確告知並取得同意時,才可能不適用。
本公司不以「數位服務」或「已勾選同意」為由概括排除解除權。是否適用及退款範圍,會依服務性質、開始提供的時間、已完成程度、可否回復及相關法令個別判斷。詳細說明請參閱消費者權益說明。
本政策是一般處理標準。 如法令或雙方個別契約提供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權利,依該法令或約定辦理。
03尚未開通或尚未開始工作
在主機尚未建立、授權或網域尚未購買、專案尚未排入執行且本公司尚未產生經您同意的外部成本前申請取消,原則上退還已收款項。
若已依您的指示購買不可退款的網域、SSL、軟體授權、雲端資源或其他第三方項目,會先提供項目與金額說明,再由退款中扣除實際且可證明的成本;可移轉者將在技術與供應商規則允許下協助移轉。
04VHOST/VPS 月繳方案
月繳方案開通後,您可在下一個計費週期開始前通知停止續約。當期已開始使用的服務,原則上不按日比例退款;但若屬法定解除權、服務重大不符約定、長時間無法使用且可歸責於本公司,或雙方另有約定,依實際情況辦理退款、展延或服務抵用。
停止續約不代表資料會永久保留。請在到期前完成網站、資料庫、Email 與設定備份或移轉;如需本公司協助,會先說明工作範圍與費用。
05VHOST/VPS 年繳方案
年繳方案開通後,如不涉及依法應全額退款的情形,得就完整未使用月份申請按比例結算。計算方式如下:
| 項目 | 計算方式 |
|---|---|
| 已使用期間 | 自開通日起至終止日所在月份,依該方案當時適用的月繳價格計算。 |
| 可退款餘額 | 年繳實收金額,扣除已使用期間費用及已揭露、已發生且無法退回的第三方成本。 |
| 未滿一個月 | 除法令或服務異常另有規定外,開通後的當月視為一個使用月份。 |
| 最低結果 | 計算結果不會低於零;若個別方案提供更優惠退款方式,依較優惠方式辦理。 |
若年繳優惠另有明確且合法的促銷條件,將在訂購前揭露,不於退款時臨時增加未告知的手續費。
06網域、授權與第三方費用
網域註冊、續約、SSL、Plesk、Windows、外掛、簡訊、雲端用量或其他第三方服務,可能於採購或啟用後即無法取消。此類項目只有在訂購前已揭露,或取得您的個別同意並已實際發生時,才會依供應商規則結算。
如第三方同意退款,我們會在收到款項後轉退;如可將授權、網域或資源移轉至您名下,我們會在完成必要驗證且供應商允許時協助辦理。
07客製網站、系統與顧問專案
客製服務通常依需求確認、設計、開發、測試、驗收或上線等里程碑進行,退款與結算以雙方簽署的報價單或合約為準。若個別文件未約定,則依下列原則處理:
- 扣除已完成且可交付的工作、已提供的工時服務與經同意的實際外部成本。
- 尚未執行或未發生的部分退還,不以尚未完成的全部專案金額作為損害。
- 已完成成果是否交付及其使用權,依實際結算、原合約與智慧財產權約定辦理。
- 因需求變更造成的追加工作,須有雙方可保存的確認紀錄。
08服務異常或未符合約定
如服務因可歸責於本公司的原因持續無法使用、未依確認內容提供,或經合理期限仍無法修復,您可要求修復、重作、補足服務、展延、按受影響程度減價或退款。
若問題源自客戶程式、帳號操作、未授權內容、第三方平台、網際網路、不可抗力或未購買的維護項目,我們會協助確認責任範圍;需要額外處理時會先說明費用,不會逕自扣款。
09審核、退款方式與時間
- 收到申請後,原則上於兩個工作日內確認收件及所需資料。
- 資料完整後,我們會核對訂單、履行進度、第三方成本及適用法令,原則上於七個工作日內說明結果;複雜專案會另行告知預計完成時間。
- 核准後原則上於七個工作日內向原付款服務商提出退款,或依雙方確認的方式匯款。
- 信用卡或帳戶實際入帳時間由金流、收單銀行及發卡機構作業決定,可能晚於本公司提出退款的日期。
為避免詐欺,退款原則上退回原付款工具或原付款人帳戶。要求退至第三人帳戶時,我們得要求額外身分及授權文件。
10爭議處理與政策更新
對退款結果有異議時,請回覆原案件並提供具體理由,我們會再次核對。消費者亦可撥打 1950 消費者服務專線或使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的申訴管道。
服務或法令調整時,我們可能更新本政策;更新不溯及既往降低已成立交易依法或依契約享有的權利。
版本:1.0 最後更新:2026 年 8 月 31 日